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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采购测绘、设计单位和预算编制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8:20:13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鸡东县鸡东镇中心大街振兴大街南华大街银峰大街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鸡发改投资〔2022〕1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和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东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采购测绘、设计单位和预算编制

2.2建设地点:鸡东县鸡东镇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共涉及中心大街振兴大街南华大街银峰大街围合区域21栋楼(1272户、建筑面积13.12万平方米)的本体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2.4招标范围:完成项目测量、预算编制、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涉及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等。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357,500.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不得为离退休人员,须提供至少2022年12月至2023年0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0年2月至2023年2月,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3时00分至2023年2月1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3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进行。

8. 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3年03月03日09时00分。

8.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2183098。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67-5563056

招标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鸡西市鸡东县中心大街527号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1594677112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274589499

电子邮箱:759791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