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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推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高新区)

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西安市推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商发〔2021〕109号)、《西安市推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市商发〔2021〕145号)文件要求,拟对高新区2023年推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组织申报,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商贸业发展项目,项目咨询电话:康瑶 88335188
2、促消费稳增长项目:2022年第一批新增限上商贸企业奖励项目(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底月度、年度纳入),项目咨询电话:白雪儿 81156349
3、2022年首店经济发展奖励项目,项目咨询电话:康瑶 88335188
4、特色商业街区项目,项目咨询电话:康瑶 88335188
二、申报要求
企业按照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文件要求编制申报资料,并于5月20日之前向高新区商务局(地址:都市之门A座1501)递交项目申请材料,申报单位纸质资料需按A4纸张尺寸印制,按照附件中提交资料顺序胶装成册,加盖鲜章,勿附带塑料或其他纸质封皮。申报单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申报政策内容及资料要求
高新区商务局
2023年4月25日
西安市推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商贸业发展项目
1.支持西安国际美食之都建设和老字号发展。对于市商务局新认定的西安名吃和老字号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鼓励西安名吃、陕菜、特色餐饮和老字号企业新开经营门店,现有直营门店在5家以上的西安名吃、陕菜、特色餐饮和老字号企业,每新增加1个直营门店,营业面积150平米以下的,给予3万元奖励;营业面积在150—400平方米的,给予4万元奖励;营业面积超出400平方米的,给予5万元奖励,每户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2.支持全市商贸企业参加国家、省级、市级举办的各项消费促进和展销活动,给予其宣传推广费用的30%,最高100万元补助。(宣传推广费用主要包括消费促进和展销活动场地搭建、物料制作、产品运输、展位租金、活动宣传等直接投入费用,不含人员差旅费、食宿费)
以上消费促进(展销)活动补助项目,2021年支持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已完成项目,2022年支持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项目,2023年支持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支持商贸领域保障和改善居民生活服务业品牌连锁店发展,促进消费品质升级。鼓励品牌连锁店以直营和特许加盟的方式,加快发展经营门店,改造老旧门店。①鼓励以直营模式发展经营门店(普通门店面积在80平米以上,24小时经营门店面积在50平米以上),每新开1家门店,给予3万元奖励;②鼓励品牌连锁企业以特许加盟方式改造老旧店、新开加盟店(门店面积在50平米以上),每新开1家门店,给予1万元奖励;③鼓励品牌连锁生鲜店新开经营门店(不区分直营和加盟模式,经营面积在300平米以上),每新开1家门店,给予5万元奖励;④鼓励大型品牌连锁店新开经营门店(不区分直营和加盟模式,经营面积在2000平米以上),每新开1家门店,给予10万元奖励。单户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二)促消费稳增长项目
1.加快商贸企业发展,对当年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商贸企业,每户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按照2.5:2.5:5比例兑付)。
2.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对成功引进高端商业品牌开设首店并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的限上商贸企业,引进的国际性顶级品牌首店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引进的国际一线品牌每个给予5万元奖励,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特色商业街区项目
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发展,鼓励区县开发区提升改造步行街。对被商务主管部门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特色街区的,给予10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商务部步行街改造试点名单的步行街,给予100万元奖励;列入省级步行街改造试点名单的步行街,给予80万元奖励。对省级部门认定的夜经济示范商圈、街区分别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项目期限
申报日上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纳税地均在西安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信用、银行信用及纳税信用良好,在“信用陕西”无不良记录;
(四)申报企业提供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截留、挪用或侵占奖补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缴已补助资金,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今后三年内将取消各项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资格;
(五)企业(单位)申报项目同时符合中央、省级、市级政策奖补条件的,可同时给予支持。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符合本指南多项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的原则进行支持。
四、申报资料
(一)基本资料
1.项目申报表(附件1-1、1-2、1-3、1-4);
2.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
3.企业基本情况,发展规划;
4.企业信用代码证;
5.企业在“信用陕西”上查询的信用报告;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书(附件3-1)。
(二)各项目具体资料
1.商贸业发展项目
1.1.国际美食之都和老字号发展奖励项目
(1)5家直营店营业执照;
(2)企业门店清单(附件1-3)和新开门店清单(附件1-4);
(3)新开门店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
(4)企业获得的老字号和西安名吃证书或认定文件(老字号、名吃项目);
1.2.促销(展销)活动补助项目
(1)促销(展销)活动方案;
(2)促销(展销)活动总结;
(3)促销(展销)活动开支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财务资料;
1.3.品牌连锁店发展奖励项目
(1)企业门店清单(附件1-3)和新开门店清单(附件1-4);
(2)新开门店营业执照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特许经营门店附加盟合同复印件;
2. 促消费稳增长项目
(1)申报日前两个年度统计年报表(新增限上商贸企业提供申报日前两个年度财务报表、上一年度统计年报表);
(2)申报第三条引进国际性顶级品牌首店、国际性一线品牌奖励政策还需提供签订3年以上的入驻协议复印件。
3. 特色商业街区项目
(1)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相关文件;
(2)夜间促消费措施及促消费活动情况(夜间经济示范项目提供);
以上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复印件清晰、要素齐全,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用A4纸打印。(申请资料装订顺序为①封皮②申报资料目录③基本资料④项目具体资料)
附件:1-1.商贸业发展项目项目申报表
1-2.西安市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奖励申报表
1-3.西安市发展首店经济奖励申报表
1-4.特色街区项目项目申报表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1.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书
4.企业门店清单
5.新开门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