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综合利用评价要求及方法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0日 09: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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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综合利用评价要求及方法适用于所有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投资项目,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主要根据农用地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对农用地的质量优劣进行综合评定,并划分等级。其评价可采用定量评价的方法,建立评价的数学模型,可使评价指标定量化,使评价方法更具科学性、实用性。
1、农用地项目综合利用方案及措施分析评价
(1)项目是否符合土地资源结构调整方向,是否符合国家土地资源利用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合理综合利用的要求。项目产品是否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不符合强制性土地高效综合利用的农产品。
(2)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节水高效农业的发展要求,是否采用了先进的、现代化的耕作方式及流程,是否采用了先进节能的耕作设备和材料。项目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低效高能耗设备和生产工艺。
(3)项目是否应用构建节约型社会理念实现资源能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是否采用了节水节能技术和措施。
2、农用地项目环境效益分析评价
(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生态环境健康指标的有关要求,是否符合整体景观布局要求。
(2)项目土地资源利用水平和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如有条件,与同类项目的国内外先进水平进行对比,如比较单位产品耗水指标等。通过比较,可以直观地反映出项目的耗水水平是否先进,是否还有进一步节水的潜力和改进的余地。
3、农用地项目综合利用效果分析评价
尽量采用对比方法对农用地项目综合利用效果进行量化分析。如建设前后对比、与标准规范要求指标对比、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比等。通过对比分析得出综合利用效果评价结论,农用地综合利用能产生效果显著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4、农业地项目资源优化配置建议
针对项目在土地综合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农业种植结构不合理或不够优化,土地政策和产业政策配合不力等,提出改进优化的意见和建议。